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18日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院系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党委学工部统筹负责下,省学联、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全日制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省学联、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校学代会”)是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校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校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二)参加校学代会的代表经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按学生人数的1%—2%确定,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任期从选举之时起到下届大会召开前止。在此期间,学生代表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能履行代表权利,或者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经校学生会委员会批准,可取消其代表资格。
(三)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决议须有与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选举须有与会代表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四)校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报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省学联备案。
(五)校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
5.征集、汇总提案,听取、收集同学意见建议和困难需求;
6.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7.监察学生会大型活动、财务状况等事务;
8.行使应由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简称“校学生会委员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学生会委员会由当选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须经校党委批准。校学代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二)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作为学生会委员会的当然代表,如不担任该职务,自行卸免,由新任院学生会主席成员递补。
(三)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校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2.在校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出现空缺时,推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
3.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4.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5.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增免委员;
6.筹备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并向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推选候选人;
7.批准各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8.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校学代会和校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席团由校学代会选举产生,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主席团职权是:
(一)执行学生会的决定,对学生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二)任免校学生会各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四)代表武汉铁院学生会进行对外联系。
第十二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下设综合部、文体部、生活服务部、身心健康部、勤工助学部、权益维护部共六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十三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聘任校团委副书记担任秘书长,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本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原则上一年一次。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必须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批准。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各部门相对应,特殊情况下,经各学院党总支、校学生会同意可变通处置。
(三)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2-3人,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2-3人,工作人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对工作人员的成绩要求与校学生会相同。
(四)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必须报校学生会批准。各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干部变动必须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五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本班全体同学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学年选举一次。
(一)学生会对班委会的领导通过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实现。
(二)班委会协助班主任管理本班工作,及时传达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任务,服务本班学生。
(三)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并根据院学生会各部门设立相应的委员。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学生会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工作人员,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监督、管理、考核。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遴选条件、遴选方式、遴选程序按《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学生会有责任对工作完成不好的工作人员进行帮助提高,对不履职、不尽责的工作人员可以免去职务。学生会工作人员在一学期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由所在学生会劝其退出;学生会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校通报批评或处分,由所在学生会将其免职或撤职。
第十九条 建立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和综合评价。
第二十条 附 则
(一)本章程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二)本章程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程梦磊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
20级 |
7/92 |
否 |
2 |
王子豪 |
共青团员 |
铁道工程学院 |
20级 |
2/67 |
否 |
3 |
宋申奥 |
共青团员 |
铁道机车车辆学院 |
20级 |
2/312 |
否 |
4 |
李 苗 |
共青团员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 |
20级 |
2/72 |
否 |
5 |
周凌智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级 |
27/108 |
否 |
6 |
杨晓倩 |
共青团员 |
医疗与护理学院 |
20级 |
2/148 |
否 |
7 |
刘瑞怡 |
共青团员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21级 |
|
|
8 |
许 诺 |
共青团员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21级 |
|
|
9 |
管 程 |
共青团员 |
铁道机车车辆学院 |
21级 |
|
|
10 |
张燕安 |
共青团员 |
铁道工程学院 |
21级 |
|
|
11 |
刘斐晗 |
共青团员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 |
20级 |
40/164 |
否 |
12 |
段 月 |
共青团员 |
医疗与护理学院 |
20级 |
11/46 |
否 |
13 |
李君玲 |
共青团员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21级 |
|
|
14 |
陈飞扬 |
共青团员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 |
21级 |
|
|
15 |
高瑞雪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
21级 |
|
|
16 |
杨雨秀 |
共青团员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 |
20级 |
48/164 |
否 |
17 |
王 越 |
共青团员 |
铁道机车车辆学院 |
20级 |
45/250 |
否 |
18 |
胡林芯 |
共青团员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 |
21级 |
|
|
19 |
孙开妮 |
共青团员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21级 |
|
|
20 |
杨飞虹 |
共青团员 |
铁道工程学院 |
21级 |
|
|
21 |
岳子涵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
21级 |
|
|
22 |
陈玥琨 |
共青团员 |
铁道机车车辆学院 |
20级 |
37/255 |
否 |
23 |
黄玉格 |
共青团员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20级 |
29/166 |
否 |
24 |
李凌云 |
共青团员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 |
21级 |
|
|
25 |
高 帅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
21级 |
|
|
26 |
齐 玉 |
共青团员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20级 |
52/205 |
否 |
27 |
徐乙侨 |
共青团员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21级 |
|
|
28 |
王彩霞 |
共青团员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 |
21级 |
|
|
29 |
李志鹏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1级 |
|
|
30 |
王 磊 |
共青团员 |
铁道机车车辆学院 |
20级 |
23/250 |
否 |
31 |
晏文搏 |
共青团员 |
铁道机车车辆学院 |
20级 |
138/425 |
否 |
32 |
徐俊杰 |
共青团员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21级 |
|
|
33 |
刘宇超 |
共青团员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21级 |
|
|
34 |
黄兴哲 |
共青团员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 |
21级 |
|
|
35 |
崔 露 |
共青团员 |
铁道工程学院 |
21级 |
|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常任代表(委员)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方案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学生社团及相关团学组织:
根据关于筹备召开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特制定此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发动群众,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以及好中选优的原则,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在学生工作中扎实工作、成绩显著的学生,以及优秀学生干部作候选人,为选举产生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
二、组成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工作需要,经大会筹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一)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拟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4名。
(二)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拟设常任代表会(委员会),常任代表(委员)15名。
(三)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聘任秘书长1名,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副书记兼任。
三、候选人条件
(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应是学有余力,思想政治优秀的学生。2020-2021学年操行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2020-2021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前30%;2020-2021学年志愿服务工时20个以上。
(五)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推荐步骤和要求
1.推荐采用自下而上,充分酝酿的办法进行。各选举单位应该根据推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热情,认真严肃进行酝酿推荐和层层考察,确保推荐最优秀、合适的学生成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2.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团支部根据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情况,酝酿提名人选,召开团支部团员代表大会选举推荐;
3.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对团支部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资格审核,拟定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具有二级学院学生会或班委会工作经历(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要求二级学院学生会或班委会工作经历);
4.二级学院学生会将拟定人选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后,报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5.经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审核,校团委、党委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形成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按照有关要求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同意后,大会选举。
6.具体要求:初步推荐出的人选,须填写《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或《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报经学院党总支审批,上述材料须在10月19日下午19:00前之前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3号教学楼202-2)。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应选主席团成员4人,候选5人,差额1人;第三十三届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应选15人,候选人18人,差额3人。
五、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经团支部提名推荐,二级学院团委审核推荐,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联合审查和组织遴选,校学生会提出建议名单,提请省学联、校党委审批;经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个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七、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则应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如果当选人数即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 1 人,总计票人 1 人,监票人 8 人,计票人8人,经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九、正式选举发放选票前,由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加封。
十、本次选举设投票箱三个,不设流动票箱。大会选举按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和代表就座的顺序进行投票,代表的投票顺序由大会主持人制定。当主持人宣布开始计票时,即终止投票。
十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十二、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代表有权对被选举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下方空格中不做任何标记;弃权后,不得再另选他人;选票上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部分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三、宣布选举有效后,计票工作开始。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各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读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四、选举中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另行通知。
十五、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实施。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简要情况
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3 日
会议地点:通达厅
邀请参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周,党委学工部部长谢刚,校团委书记柯婷,机械与电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理武,经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黄艳兰,校团委副书记兼校学生会秘书长彭俏以及学校部分专职团干
参会人员:187 名正式代表
会议议程:
1.省学联负责人讲话。
2.党委学工部部长讲话。
3.通过《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选举产生第三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6.研究、部署今后一年的工作。
7.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新闻稿:
我校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2021年11月13日上午8:30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通达厅隆重开幕。187名正式代表,湖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周㑇,党委学工部部长谢刚老师、团委书记柯婷老师、机械与电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理武老师、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黄艳兰老师、团委副书记彭俏老师、铁道运输管理学院团委书记梅胜老师、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团委书记赵丽娟老师、铁道工程学院团委书记王芊老师、机械与电子学院团委书记熊珂老师、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团委书记周雪峰老师等特邀代表参加了开幕式,开幕式由大会主席团成员龙孟秋主持。
开幕式上,周㑇代表省学联对我校事业发展和学生会工作表示了高度肯定,她强调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强化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夯实服务引领的组织力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基层治理贡献青春力量;明确职能定位,全心全意做好同学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党委学工部部长谢刚老师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现场代表们致以真诚的问候,他提出青年要做青年应做之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殷切期望的那样,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新起点、新征程,期待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省学联、校团委的指导下,紧跟时代步伐,着力服务广大同学普遍性需求,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树立起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开幕式在代表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据悉,此次大会在学校党委、团省委、省学联的领导和指导下,听取并审议了学校第三十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和相关制度,就学生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未来的发展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对学校第三十三届学生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了酝酿讨论,大会选举产生了15名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委员和4名主席团成员,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校团委 校学生会 供稿 供图)
党委学工部部长谢刚老师在开幕式上讲话。
湖北省学联执行主席周㑇在开幕式上讲话。
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十三届15名学生会委员和4名主席团成员。
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在通达厅顺利召开。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武汉铁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推选方案
根据关于筹备召开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代表推选方案。
一、代表名额及比例构成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87名,代表名额超过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覆盖各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选举单位的会员人数确定。代表的选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的原则,进行民主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注重代表的结构比例,使代表的构成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要求不低于60%,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30%,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5%,群众代表不低于5%.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选举单位 |
学生数 |
正式代表数 |
女性 代表 |
少数民族代表 |
群众 |
非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代表 |
铁道运输管理学院 |
1472 |
15 |
6 |
1 |
1 |
9 |
铁道机车车辆学院 |
2778 |
28 |
0 |
2 |
2 |
17 |
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 |
1577 |
16 |
6 |
1 |
1 |
10 |
铁道工程学院 |
1950 |
20 |
7 |
1 |
1 |
12 |
机械与电子学院 |
1964 |
20 |
7 |
1 |
1 |
12 |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
1715 |
17 |
7 |
1 |
1 |
1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50 |
21 |
9 |
2 |
2 |
13 |
医疗与护理学院 |
1160 |
12 |
6 |
1 |
1 |
8 |
学生社团 |
3815 |
38 |
12 |
2 |
2 |
23 |
合计 |
14666 |
187 |
60 |
11 |
11 |
115 |
注:
1.按照比例构成,结合实际情况,将机辆、工程学院女性代表名额调剂至经管学院和医护学院
2.表格中“学生数”为截止到2021年10月12日的各二级学院学生数(数据来源教务处);各选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微调。
3.“社团代表”从我校现有社团中产生,社团代表不占用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名额,由校团委社团工作部负责相关事宜。
4.本次大会另有列席代表若干名,列席代表主要为:学校专兼职团干;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的教师代表;部分指导学生社团、创新创业团队教师代表;二级学院分团委副书记,校团委各部门负责人中不是正式代表的学生干部。
二、代表推选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可优先考虑。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参会。
2.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积极上进。
4.应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代表的推选办法和程序
1.推选办法:出席校级学代会的代表,应由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二级学院学生会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推选产生。
2.推选程序: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全体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按不少于应选代表的20%的差额确定代表正式人选。
3.注意事项:各选举单位进行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进行充分酝酿,应根据多数选举人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再进行等额选举。选举结束后,各选举单位将当选的正式代表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纸质档与电子档于10月27日下午19:00前一并提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3号教学楼202-2)。
四、代表资格的终止和补选
1.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2.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3.代表所在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4.代表出现缺额和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
五、正式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 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2.义务:积极行使代表权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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